持久授权书 (Enduring Power of Attorney)

香港是现代化城市,因为免费教育,早已扫除文盲,但是,令人惊讶的是: 香港法盲情况非常严重,香港人对法律的常识严重缺乏,希望"法律浅谈"可以推广法律常识,让人们更懂法丶更守法。

 

持久授权书,英文叫Enduring Power of Attorney,简称"EPA"。 在授权人按律师要求签署後,持久有效,直至授权人死亡。

 

持久授权书的作用

 

立持久授权书的人,将来纵使失智,或变得精神不健全,成为无精神行为能力的人(Mentally Incapacitated Person),简称"MIP",或因为任何原因不能处理其个人财物及事务,被授权人可以动用授权人的财产,用於授权人的利益上。

 

持久授权书和普通授权书的分别?

 

普通授权书在授权人失智或变得精神不健全的时候,自动失效。 反之,持久授权书则继续持久生效,直至授权人死亡。 普通授权书在签署日12个月後,其持续有效的假设便会失去,如果第三者对授权书有怀疑,可以要求授权人确认该授权书仍然有效,而持久授权书会没有12个月的生效假设,持久有效,直至授权人死亡。

 

持久授权书和遗嘱的分别?

 

持久授权书在授权人生存的时候有效,纵使授权人成为MIP,而遗嘱则必须在立遗嘱者死亡後才生效。

 

不设立持久授权书,可能有什麽後果?

 

如果老人家没有设立持久授权书,一旦失智,或健康衰退,无法处理自己的财产及事务,他的所有财产都没法动用,直至他去世,变成遗产,他的亲人要动用自己的财产资源来照顾他。

 

另一个方法是根据香港法例第136章《精神健康条例》向高等法院申请法令,首先要找两位合格而且是法庭批准的医生,检验该位老人家,证明他是MIP无精神行为能力的人,然後他的亲人要向高等法院申请成立委员会,有时可能要加入政府律师。 之後,要在高等法院开庭,由大法官公开审理老人家成为MIP及其财产处理的申请,法庭如果接受申请,会颁布法令,授权委员会管理老人家的财产,并用於他的利益上,这项申请一般时间需要至少6个月,律师费及医生费远高於设立持久授权书的费用。

 

持久授权书的内容

 

持久授权书要列明:-

 

(1)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姓名丶身份证号码及地址。

 

(2) 授权人委托被授权人处理的财产细节,例如: 银行户口资料及物业地址等等。

 

(3) 见证医生的姓名。

 

(4) 见证律师的姓名。

 

设立持久授权书的程序

 

(1) 一位医生检验授权人,医生通常是老人科丶脑神经科等专科医生,该位医生须证实授权人头脑清醒,精神健全,可以签持久授权书,并完全明白内容。 如果医生不能如此证实,则授权人不能签署授权书。

 

(2) 律师预备好持久授权书,格式严格依照香港法例第501章《持久授权书条例》的规定。

 

(3) 授权人在该位医生及该位律师面前签署持久授权书。

 

(4) 被授权人在医生及律师面前签署持久授权书。 被授权人人数没有限定,但是法例规定如果被授权人多於1人,所有被授权人必须可以独立及联合行事。

 

(5) 如果授权人精神健全丶头脑清醒,但是身体机能令他无法签署持久授权书,他可以在医生及律师面前授权其他人士代他签署。

 

(6) 持久授权书可以在高等法院注册。

 

相比根据《精神健康条例》的法庭程序,设立持久授权书快捷简便。

赵丶司徒丶郑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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